安環家平臺安全專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與依據
為規范安環家平臺安全專家(以下簡稱“專家”)的管理與服務
行為,保障安環家平臺(以下簡稱“平臺”)、新質安全服務機構(以
下簡稱“機構”)及安全專家本人的合法權益,提升平臺技術服務質
量和服務水平,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及平臺《用戶服務
協議》,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釋義概述
安環家平臺是為新質安全服務機構、安全專家提供數智化工具與
綜合賦能服務,致力于安全風險全流程管理的產業互聯網平臺。
新質安全服務機構是指與安環家平臺建立合作關系,入駐安環家
平臺,具備安全、職業衛生、環評、消防、事故預防等服務資質或能
力的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
安全專家是指獲得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價師、安全風險管理
師等資格證書,具備相應專業的知識和技能,擁有豐富的風險管理實
踐經驗,與安環家平臺建立合作關系,完成安環家平臺入駐的個人。
第三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所有在平臺注冊、認證并通過審核,利用平臺機構
開展業務,接受機構派單并提供安全技術服務的各類專家,包括但不
限于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價師、安全風險管理師等。
第四條 管理原則平臺對專家的管理遵循“開放共享、分級評價、動態管理、權責
清晰”的原則,致力于打造一個合規、專業、活躍的安全人才生態。
第二章 專家準入與認證
第五條 基本條件
申請成為平臺認證專家,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誠信記錄,無重大失信行為及違法
犯罪記錄。
三、持有國家認可的、與安全服務相關的有效職業資格證書(如
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價師等)或具備同等專業能力(需提供相
關證明)。
四、具備豐富的安全生產、安全管理、安全評價或相關領域實
踐經驗。
五、熟悉并同意遵守平臺各項管理制度、機構管理制度、機構
業務政策及本管理辦法。
第六條 認證流程
一、提交申請:用戶在線提交實名認證信息、資質證書、工作
經歷、擅長領域、所在區域、工作現狀等必填證明材料。
二、平臺審核:平臺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進
行審核。
三、認證通過:審核通過后,申請人獲得“平臺認證安全專家”
身份,其資料進入平臺“專家人才庫”。四、簽訂協議:專家須在線簽訂《用戶服務協議》,明確雙方
權利義務。
第三章 專家分級與管理
第七條 專家級別體系
為激勵專家提升專業水平與服務質量,平臺對專家實行分級管
理,設置初、中、高三級:
一、 初級專家:符合基本準入條件,具備基礎理論知識和一定
實踐經驗,能獨立完成常規性安全技術服務任務,完成平臺 APP 操
作流程學習,并熟悉掌握平臺 app 流程操作。
二、中級專家:在初級基礎上,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持有多個相關領域資質證書;
2、通過平臺事故預防技能培訓,并取得相關結業證書;
3、在平臺完成一定數量的服務項目且好評率≥95%;
4、具備 5 年以上相關領域實戰經驗,能處理復雜技術問題。
三、高級專家:在中級基礎上,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在行業內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
2、作為項目負責人成功完成多個大型或高風險項目;
3、獲得機構或業主的極高評價和多次推薦;
4、能為平臺或機構提供培訓、技術攻關、標準制定等高端智力支持。
四、不滿足以上條件要求的,為平臺基礎用戶,根據基礎用戶
能力進行標簽管理。第八條 專家分級權益
不同級別專家享有不同的權益,包括但不限于:
1、任務推薦優先級:高級別專家在任務派發、項目邀約中享有優先
推薦權。
2、 服務報價范圍:高級別專家可在建議價格范圍內享有更高的報價
自由度。
3、平臺展示位:高級別專家在人才庫中獲得更突出的展示和標簽。
4、學習與發展:優先獲得平臺提供的專業培訓、行業峰會等參與資
格。
5、標簽數量權益:不同級別專家可設置的不同級別的標簽數量,更
高專家的標簽在搜索推薦中的權重更高。
第九條 動態評級機制
專家級別并非永久固定,平臺將實行年度評審與動態調整機制。
1、晉升:專家可通過積累項目經驗、獲得好評、獲取更高資質等方
式申請晉級。
2、降級/退出:如出現以下情況,平臺將視情節予以警告、降級或取
消專家資格:
(1) 年度考核不合格(如項目完成率低、差評過多);
(2) 違反平臺或機構制度,被有效投訴;
(3) 資質證書過期未更新;
(4) 出現重大工作失誤或提供虛假服務。
(5) 嚴重違反職業道德或觸及法律紅線。第十條 專家標簽體系
為精準描述專家的專業技能與服務特長,實現任務的智能匹配與
高效篩選,平臺建立動態的專家標簽管理體系。
一、 標簽類型
1、資質資格標簽: 由系統根據專家認證信息自動生成。例如:
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評價師、一級消防工程師、職業衛生專業技術
人員、安全風險管理師、初中高級工程師等
2、行業領域標簽: 標識專家熟悉的行業領域。例如:化工、建
筑施工、礦山、冶金、電力、交通運輸、新能源等。
3、服務能力標簽: 標識專家擅長的具體服務類型。例如:安責
險事故預防服務、安全評價、風險辨識、隱患排查、應急預案編制、
安全生產標準化、職業衛生評價、安全培訓、職業衛生培訓、環境影
響評價、消防評估、事故調查等。
4、技能特長標簽: 描述專家特有的軟技能或技術特長。例如:
業務拓展能力、大客戶項目經驗、擅長高危行業安全技術服務、多元
化技術能力、企業文化體系建設能力等。
5、平臺認證標簽: 由平臺根據專家表現授予的特殊榮譽標簽。
例如:明星講師、金牌顧問、最快響應、零投訴專家等。
二、 標簽來源
1、 專家自選:專家可在個人中心從平臺標簽庫中選擇符合自身
情況的標簽,并需提供簡要說明或案例證明。
2、 平臺賦予: 專家入駐管理人員根據專家的資質、項目經歷、考核結果及機構評價,為其添加或調整標簽。
3、數據沉淀: 系統根據專家成功完成的服務項目類型、報告關
鍵詞、企業評價、企業推薦等數據,智能推薦或生成標簽。
三、 標簽應用
1、精準篩選: 機構發布任務時,可根據“級別+標簽”的組合
條件,快速精準地篩選和匹配心儀的專家。
2、智能推薦: 平臺的任務推薦系統將依據專家標簽,為其優先
推送最對口、最匹配的服務項目。
3、專家展示: 專家的標簽將在其個人主頁醒目展示,形成全面
的“技能畫像”,增強其競爭力和可信度。
四、 標簽規范管理
1、專家應誠實、客觀地選擇個人標簽,不得設置與自身能力不
符的虛假標簽。
2、平臺有權對專家自選的標簽進行審核,對不實標簽予以刪除
或要求專家提供證明。
3、標簽實行動態管理,專家應隨時更新個人標簽以反映其最新
技能狀態,或根據自身經驗積累,向平臺申請新增或變更。平臺也將
定期復審,對長期未使用或與項目經歷不符的標簽進行清理。
4、濫用標簽、惡意填寫等行為將被視為違規,平臺將依據本辦
法第十七條進行處理。
第四章 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專家權力一、享有在平臺展示個人專業信息和能力的權利。
二、享有接受機構任務邀約并依法獲取勞務報酬的權利。
三、享有對機構和服務項目進行了解、選擇與拒絕的權利。
四、享有利用平臺機構資質開展項目業務的權利。
五、對平臺管理提出意見與建議的權利。
六、享受平臺技能培訓相關課程學習的機會。
第十二條 專家義務
一、合規義務: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平臺規則
及入駐機構的管理制度、業務政策。
二、誠信義務:確保提交的所有資料真實、有效、及時更新。
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或資質。
三、保密義務:對在服務過程中知悉的國家秘密、機構商業秘
密、技術秘密、個人隱私等信息負有嚴格的保密責任,服務結束后
仍具有保密義務。
四、勤勉義務:應按照合同約定和行業標準,勤勉、盡責、獨
立地完成服務任務,并對出具的技術報告或工作成果負責。
五、回避義務:如與服務對象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正性
時,應主動提出回避。
六、學習義務:應積極參與平臺或機構組織的培訓,持續學習,
保持專業能力的先進性。
七、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新質事故預防服務
機構基本要求》、《新質事故預防服務質量控制基本要求》、《新質事故預防服務機構評估指南》及其他行業標準性文件列明的技術
要求進行專業服務的義務(如適用標準文件更新相應更新)。
第五章 服務流程與行為規范
第十三條 服務流程
一、任務對接:專家通過平臺接受機構的合規派單或邀約,派
單或邀約需明確服務費用、服務內容、工期等要求。
二、簽訂合同:專家可通過平臺,利用機構資質簽訂機構經營
范圍內的項目業務,明確業務內容、期限、報酬、權利義務等。
三、履約服務:專家按照合同約定和標準規范執行任務,及時
通過平臺更新服務進度。
四、成果交付:按時向機構提交高質量的服務成果(報告、方
案等)。
五、評價結算:服務完成后,雙方進行互評,機構按派單或邀
約約定通過平臺完成費用支付。
第十四條 行為規范
專家在平臺活動期間,嚴格禁止以下行為:
一、繞過平臺,與機構進行私下交易(“跳單”)。
二、同時接受多方邀約,導致無法按時履約。
三、轉包或分包其承擔的服務任務。
四、提供虛假、抄襲的服務成果。
五、詆毀平臺、機構或其他專家,進行不正當競爭。
六、利用平臺專家身份進行任何形式的非法或欺詐活動。第六章 考核與獎懲
第十五條 考核機制
平臺建立以服務質量為核心的量化考核體系,指標包括但不限
于:
一、項目完成率、按時交付率。
二、服務好評率(來自機構和業主的評價)。
三、報告/成果一次通過率。
四、投訴率及糾紛處理情況。
五、繼續教育與個人資質維護情況。
六、企業是否因安全專家事故預防服務不規范等行為(被認定
為過失行為除外),遭受直接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 獎勵
對考核優秀、表現突出的專家,平臺將給予:
一、晉升專家級別;
二、平臺首頁、推薦頁等流量曝光獎勵;
三、授予“明星專家”、“金牌顧問”等榮譽稱號及物質獎勵;
四、優先參與高價值項目。
第十七條 處罰
平臺對違規專家的處罰遵循分級、公正、透明的原則,根據違規
行為的嚴重程度,采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警告:通過系統消息或郵件進行正式警告,指出違規內容,
并要求限期整改。適用于初次、輕微的違規行為。二、限制接單:暫時凍結專家接單權限一定期限(如 7 天、30
天、60 天等)。適用于多次違規或未按時整改的情況。
三、降級:根據考核結果和違規記錄,下調專家級別,相應降
低其權益。適用于嚴重或多次違反平臺規則,但未造成重大損失的
行為。
四、永久除名:取消專家資格,列入黑名單,永不錄用。適用
于以下嚴重情況:
1、提供虛假資質或冒用他人身份。
2、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或因故意行為導致服務對象遭受直接重大損
失。
3、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如向客戶索要額外費用、泄露客戶商業機密
等行為)。
4、繞過平臺進行私下交易(“跳單”),損害平臺利益。
5、多次被客戶投訴并經查證屬實,且拒不改正。
6、觸及國家法律法規、平臺及機構管理制度紅線。
第七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的最終解釋權歸平臺所有。
第十九條 平臺有權根據業務發展及法律法規變化,對本辦法進行修
訂。修訂后的辦法將在平臺公示后生效。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安環家平臺
2025 年 9 月 25 日
